八音 发表于 2007-1-2 16:08:00

[求助]酒吧老板就可以欺负学生?

2006年12月24日平安夜,我、我的男朋友以及其他的一帮朋友来到了位于学校(传媒)附近的一家酒吧,上楼入座后,我的男朋友拿着我的外套和他的外套去了吧台,托一位认识的吧台小妹把衣服存了。<br/><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在我们打算离开的时候,我的男朋友发现我们两人的衣服找不到了,最后那位帮我们存衣服的小妹说,可能是错拿了。这家酒吧的老板提出等一等,看明天有没有人发现拿错还回来。这样我们接受了他的提议。</p><br/><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第二天,2006年12月25日,当我们来到酒吧的时候,发现衣服没有被还回来。于是决定与老板商量赔偿的事情,他又提议,给他一点时间,看看监控录像,让我们第二天再来,也就是2006年12月26日,我们再次同意了他的提议。</p><br/><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第三天,2006年12月26日,我们在酒吧老板那里得到的是:监控录像看不清楚,只能看出大概的样式,具体的质地都不能辨别。这一次,他提出让我们出示购物小票。由于衣服我们的衣服分别是11月12日、11月16日买的,购物小票早已不再,于是他补充说,商场能够开出购物证明也可以。我们第三次同意了他的提议。</p><br/><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第五天,2006年12月28日,我和我的男朋友来到了银泰商场,由于我们是JACK&amp;JONES和VEROMODE的老顾客,当时辅助购物的服务员也都认识我们,就很顺利的开了两张购物证明。当晚就把这两张证明交给了酒吧老板,他这一次的说法是:他要去核实一下。</p><br/><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星期五,也就是2006年12月29日,我和我的男朋友去了上海,希望在2007年1月1日晚回来后能够将这件事圆满解决(双方都满意的赔偿)</p><br/><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然而,我们却再一次遭到了哄骗!</p><br/><p>酒吧老板:衣服到底有没有存?</p><br/><p>我:存了,还是存给一个熟人。她也承认了</p><br/><p>酒吧老板:到底衣服有没有丢?</p><br/><p>我:肯定是丢了,而且这一点,给我们存衣服的小妹也承认了。</p><br/><p>酒吧老板:到底是什么样的衣服,质地、价格、购买时间都不清楚</p><br/><p>我:监控录像里可以看出来大概样式,质地、价格、购买时间我们已经提供了商场的购物证明</p><br/><p>酒吧老板:我的律师顾问说,你们这些证据没有可靠性,在法律上不能够证明什么。我们只能给你们道义上的赔偿。</p><br/><p>我:道义的尺度是多少?</p><br/><p>酒吧老板:300元</p><br/><p></p><br/><p>我现在描述一下我们丢的衣服:我的那一件VEROMODE兔毛小外套,是2006年11月12日我的妈妈在上海工干,顺路来杭州看我时买的。原价1299元人民币,用贵宾卡打了9.5折,是1234.05元人民币。付款时,没有用现金而是刷的***信用卡。</p><br/><p>我男朋友的那一件JACK&amp;JONES羽绒服,是2006年11月16日,银泰商场店庆搞活动买800减400,他的衣服原价899元人民币,减去400后,是499元人民币。也是刷的信用卡。</p><br/><p>这样,两件衣服购买时的实际价格是1733元人民币。若不算活动和打折,是2198元人民币。</p><br/><p></p><br/><p>两件衣服的价格近2000元,美其名曰的道义上的赔偿却只有300元。难道我们就只能这样认栽么?其后,我又问了酒吧老板,什么样的证明才具有可靠性,请你的律师顾问说出来。他再一次的让我们回去等他的消息。然而第二天的结果是:你们去找消协吧。</p><br/><p></p><br/><p>我到底应该怎么办?期末考试在即,回家的机票也已经订好。消协那边的答复是7个工作日内解决。我们没有时间耗下去了,谁能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办???能够证明我们那天穿什么衣服的人有很多,认识的、不熟的,都可以证明。能够证明我们购买价格、购买时间的专柜员也可以作证! 消费纪录、银行卡的刷卡清单我们都有,却遭遇如此狂妄的对待。并且该酒吧老板扬言,要是不是跟你们的一个叫不出名字的朋友认识,这种破事,我管都不管!爱怎么样怎么样!</p><br/><p></p><br/><p><font color="#ff3300" size="3">我到底应该怎么办?</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 16:09:13编辑过]

ZZ! 发表于 2007-1-2 16:20:00

最贵只买100衣服的穷人默默路过

沙罗双树 发表于 2007-1-2 16:30:00

<p><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00" size="6">"由于我们是JACK&amp;JONES和VEROMODE的老顾客"</font></p><p><font color="#000000" size="4">真素有钱拧家的小孩</font></p>

1w 发表于 2007-1-2 18:09:00

听状况是回声。

雪山的狐狸 发表于 2007-1-2 18:11:00

初事情了啊

辣酱 发表于 2007-1-2 18:12:00

<p>这么有钱</p><p>也不用为了两件衣服大动干戈了...额...</p>

睡睡鱼 发表于 2007-1-2 18:12:00

<p>米去过</p>

蓝杉 发表于 2007-1-2 19:43:00

还这种老板的啊?那谁还去啊~

小平 发表于 2007-1-2 20:11:00

<p>清官难断家务事</p>

justin 发表于 2007-1-2 20:12:00

<p>楼主在这里博取同情的同时也不乏炫耀的情绪在内 ..&nbsp;&nbsp; 既然这么有钱 ..你丫的想要回衣服早好请律师了 .. </p><p>不是我说你笨 ..</p><p>居然可以为两件衣服连续跑来跑去N次那酒吧 ..还真当被老板当猴耍&nbsp; ..</p>

蓝杉 发表于 2007-1-2 20:58:00

<p></p><p>你是斑竹怎么可以这样说的啊 钱多是她自己的事情 如果是这么回事那就是老板的不对</p>

很白的小黑 发表于 2007-1-2 21:21:00

厄~把那个酒吧买下来~~

ZZ! 发表于 2007-1-2 21:28:00

斑竹就应该实事求是

晓晓爱唱歌 发表于 2007-1-2 21:39:00

挖 真有钱

很白的小黑 发表于 2007-1-2 21:49:00

<p>厄~还是没有你富态啊~~~~~</p>

晓晓爱唱歌 发表于 2007-1-2 21:50:00

你去死好了

很白的小黑 发表于 2007-1-2 21:53:00

恩~我死了你的生活还要继续挖~~~~~~~~~

晓晓爱唱歌 发表于 2007-1-2 22:14:00

恩&nbsp;&nbsp; 我会好好活下去的

海光凝莹 发表于 2007-1-2 22:49:00

<p>额..难办</p>

很白的小黑 发表于 2007-1-2 22:56: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晓晓爱唱歌</i>在2007-1-2 22:14:00的发言:</b><br/>恩&nbsp;&nbsp; 我会好好活下去的</div><p></p>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求助]酒吧老板就可以欺负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