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两起女大学生遭侵害案令法官唏嘘 仅见过数面就开房
时报讯 和仅有数面之缘的朋友开房,大一女生惨遭强奸;与男友亲热时被人拍照,惨遭勒索猥亵……近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人民法院宣判了两起女大学生遭受侵害的案件。昨天,法官就这两起案件提醒,虽然犯罪嫌疑人可恶,但如果受害人能够洁身自好,或者具备一些法律常识和防范意识,案发之前也许就能察觉不妥,从而避免悲剧的发生。和仅见过数面的人开房
大一女生惨遭强奸
小丽是下沙某大学的大一学生,平时喜欢和朋友聚会唱歌。今年5月的一天,小丽和前男友、初中同学、外校朋友一起去下沙的一家KTV唱歌,同行的人中还有外校朋友带来的胡某。小丽虽和胡某不熟,但之前也有过数面之缘。
大家玩得很高兴,不知不觉就到了凌晨3点。随后,一行人离开KTV到附近吃夜宵,这时,胡某提出要和小丽“单独谈谈”。因为学校早上6点才开门,小丽也打算找个旅馆先休息一下。凌晨4点,两人在某家酒店开了房。一进房间,胡某就表示想发生性关系,小丽不愿意,通过微信向室友求救,但当室友赶来时,悲剧已经发生。
负责本案的法官说,事实上,小丽有多次机会脱离魔爪,但都被她一一错过。“作为一名学生,本不应深夜外出,还和仅有数面之缘的人单独相处。在胡某提出开房后,小丽仍没有警觉,说明她缺乏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
法官表示,胡某先是与小丽交谈,后来才使用了一定的暴力手段与小丽发生性关系,但整个过程中一直没有限制小丽使用手机,可小丽也只是通过微信向室友求救,并未报警。案发过程中,小丽曾两次逃出房间,却又都因为手机还在胡某处而返回。而小丽的室友在接到求救信息后竟也没报警,只身赶往现场营救,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小丽的成功获救。
法院一审判决,胡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与男友亲热时被人录像
女生遭遇勒索猥亵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校园的教学楼内。今年6月24日下午,黄某在某大学校园游荡时,看到了小文与男友在教学楼内亲热,黄某用手机将整个过程录了下来。当晚7点,黄某将小文骗出,威胁说要将视频上传至网络,要求小文把自己以及男友的手机和财物给他作为“封口费”。其间,黄某又不顾小文的反对,对她进行了猥亵。
小文报警后,警方当晚在大学内将黄某抓获。
因为黄某勒索的财物金额没有达到敲诈勒索罪的构罪金额,法院一审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0个月。
□时报记者 张鹏 通讯员 杭经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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