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留宿女生同卧一床受罚 大一男生拒领退学通知
因为“留宿异性”,上海某大学大一学生小斌被勒令退学。一个月来,他和父母多次恳求学校再给一次机 会,但校方坚持按校规处理。是否应在处罚前给学生一次申辩的机会,各方引发了强烈争议。小斌回忆,今年3月24日他生病发烧,另一大学的一个女生朋友小娟来看他。因错过了返程班车,小斌本想安排小娟到学校旁网吧里待一晚,但网吧里全是陌生男子,小斌不放心只好带小娟溜进自己寝室,小斌让小娟睡他的床,自己则趴在写字台上。
到了凌晨,困得实在撑不住的小斌,上床借小娟脚后一块地方睡下。次日醒来,学生处的四五个老师突然站在他床前。老师让他交待事情的经过,小斌坚持自己什么也没做。得知可能被勒令退学,他到学生处跪着恳求老师给他一次机会。
但小斌的恳求没有得到该校的回应,4月24日,学校将勒令退学的通知发给了小斌。
该校学生处负责老师表示,按照校规,在寝室里留宿异性的学生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退学和开除的处分。正是考虑到小斌事后认错态度尚可,学校才仅给了退学处分。如不处分小斌,学校将无法向其他学生和家长交待,今后也难以继续管理学生。
小斌和其父母承认留宿异性违反了校规,但认为门卫未加阻止,校方也有过错。学校在作出如此严厉的处分前,应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
小斌至今没有领取那张退学通知,也没有搬走自己在学校的东西。他和父母还在向学校申诉,期待转机的出现。
各方评论
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长杨雄:学校的做法没错
既然学校有禁止留宿异性的规定,大学生就应遵守,并承担因违反规定产生的后果。大学校园里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教育部门的管理正进行适度调整。但校园是个神圣的地方,大学校规的标准理应高于一般的法律标准。对大学生的管理不能失之于宽松,禁止大学生在寝室留宿异性的规定不能废除。
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向荣:学生受处分前有权申辩
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学校在对大学生进行处分前,学生有权进行申辩。虽然该规定今年9月才将正式实施,但学校在对学生做出严厉处分前,最好给学生申辩的机会。
大学生小陶:退学的处分太严酷了
一方面大学校园里公然派发安全套,另一方面对留宿异性的学生勒令退学,这似乎不可思议。大学应当有校规,但不应再在学生生活问题上设置过多“高压线”,不能因学生在生活上违规就剥夺其学习的权利。留宿异性要退学的规定太严酷,也过时了。
来源: 东方早报 编辑: 朱小燕
<P>真是郁闷啊</P> 呵呵 <P>我同学经常去女朋友宿舍睡觉的,还...</P> <P>很正常的事情怎么搞成这样</P><P>制度真TM形式</P> <P>老师们怎么会知道呢 </P><P>是被谁出卖了.....!!!!?????</P> 现在制度的缺陷啊,同样法律也有漏洞 <P>没想法了啦~!</P> <P>被谁卖了啊?</P> <P>SHA JI JING HOU</P> 9494 <P>好象这种事越是好的大学越是不管的。像我们这种烂学校就很严的,我还没进过男生寝室楼呢。</P> a a a a a <P>真是郁闷...</P><P>死规矩...人性化点8行啊~!?</P> 下面是引用fairlady的话:<BLOCKQUOTE><TABLE fixed; WORD-BREAK: break-all" width="90%" border=0><TR><TD 9pt; LINE-HEIGHT: 12pt" width="100%"><img src="http://bbs.xiashahot.com/Skins/Default/topicface/face1.gif"> <B></B>
<P>好象这种事越是好的大学越是不管的。像我们这种烂学校就很严的,我还没进过男生寝室楼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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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src="http://pic.ourplus.com/yourpic/2005/05/15/19/04039313957e78f45fb0a69e42b56e91.jpg"> </TD></TR></TABLE></BLOCKQUOTE> 哈哈欢迎参观偶们寝室 <P>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长杨雄:学校的做法没错 </P><P>草他全家的!</P> 老师怎么会知道呢??/怎么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 呢。怪了,进门没动静的啊。怀疑其实真实性。??/ <P>............</P> <P>哎 生活就是这么残酷啊</P><P>留女孩子在男生寝室当然是不好的事啦</P><P>但学校这样的处罚决定也太过分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