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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公司招应届生当总裁 酒量一斤年薪两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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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3 天前
  • 签到天数: 233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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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7-4-20 10:2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核心提示:近日,吉林省一企业在国内几家网站上打出200万天价年薪招聘应届毕业生总裁的广告。 招聘条件包括:酒量一斤,父母是厅局级干部优先,校花优先。

    重庆晚报4月20日报道 “在校学生会工作2年以上;有一定的酒量(白酒52°一斤以上);父母为厅局级干部优先;校花优先……”近日,吉林省一企业在国内几家网站上打出200万天价年薪招聘应届毕业生总裁的广告。

    18日该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他看重的是毕业生的创造力,如果能够招聘到合适的,200万年薪一定会兑现。面对如此特别的招聘广告,多数人认为是在炒作。

    招聘:要求很另类

    18日,记者在某网站及几家校园网站的论坛上,找到了关于该公司200万年薪招聘应届毕业生总裁的相关新闻及评论,发布者是吉林市一家公司,招聘条件设置了10个,其中有常规的条件,如在校学生会工作2年以上;有战略眼光,能发现潜在市场,维护已有客户;有强烈的自信,能感染对方的思维,普通话标准。但也有一些另类的,如有一定的酒量(白酒52°一斤以上);拥有高层次的人脉基础;有海外亲属或留学经历优先;父母为厅局级以上领导优先;校花优先。此外,还特意注明:酒量小者、交际关系单一者、形象一般者勿扰。

    企业:否认是炒作

    1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这家企业,“我们的的确确想招聘优秀人才,如果有合适的人选,200万元一定会兑现。”该公司负责人说,之所以招聘应届生,就是看重了他们的创造力和执行力,虽然应届生也有缺乏经验等缺点,但是可以加以引导,成长会非常迅速。对于酒量、海外关系、父母为厅局级干部等条件,该负责人称,其实这些都是企业招聘中的潜规则,只是多数企业不明提。

    “已经有一些学生和我们取得了联系,南方的学生多一些,但从简历上来看,目前符合条件的寥寥无几。”该负责人说,200万年薪的确不是一个小数字,所以没有真本事的人是拿不到的,对于应聘成功者,将会与公司签订合同,行使该公司总裁的权力,负责公司的运营,只有绩效考核合格后,才能如约拿到200万年薪。

    学生:议论纷纷

    “吉林市一家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总裁,200万年薪呢!”18日,东北师范大学大四学生小王对记者说。据小王介绍,他是在新浪网上看到这个消息的,班里不少同学也知道了此事,但都表示很惊讶:“200万年薪?现在应届毕业生两万元的工作都难找,这不是炒作么?”同学们议论纷纷。

    专家:炒作嫌疑大

    吉林省某大学李教授则认为,企业的招聘如果是真实的,那么无疑会给就业大军打了一针兴奋剂,让广大毕业生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人才的价值。但是其称几个另类附加条件为“潜规则”,社会上可能确有这样的需求,但是这是对人才的一种畸形需求,需要加强引导。同时该企业炒作的可能性比较大。 啊丰! |, J/ w& I; S3 V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t% b1 Z2 d* N: {3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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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发表于 2007-4-20 10:33:00 | 只看该作者
    好象我没有资格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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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发表于 2007-4-20 11:05: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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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发表于 2007-4-20 12:43: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LSD你有这资格?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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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表于 2007-4-20 13:18:00 | 只看该作者
    我很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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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07-4-20 14:38:00 | 只看该作者
    明显是扯淡,明显博人眼球,吸引公众注意,做免费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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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07-4-20 19:51:00 | 只看该作者
    就是就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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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07-4-20 20:54:00 | 只看该作者
    看来生活有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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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07-4-24 10:52:00 | 只看该作者

    不是逼人喝酒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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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07-4-25 00:11:00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一年的吃喝款就能让全国所有的孩子上的起学,让所有的老百姓能享受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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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07-4-27 20:16: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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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07-4-27 20:16: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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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表于 2007-4-27 20:16: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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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像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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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发表于 2007-5-1 04:39:00 | 只看该作者
    asddsad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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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发表于 2007-5-1 18:48:00 | 只看该作者
    明显是扯淡,明显博人眼球,吸引公众注意,做免费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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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发表于 2007-5-2 11:07:00 | 只看该作者
    自从看了这篇报道后,老爸后悔不已!想当初禁止俺喝酒的行为是多么的错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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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发表于 2007-5-4 19:21:00 | 只看该作者

    很现实

    很讨厌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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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发表于 2007-5-20 09:08: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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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19号晚上逛商贸城遇到的那学生素质太低了!这月被他害死了!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我本想去买条裤子的!可钱全被那学生偷走了!事情是这样的:我看中一条裤子进更衣室试穿后出来忘了把钱包放在了更衣室里了,我在外面的看效果怎么样的时候,有个学生也进去试穿,等我再进去就发现钱全被偷了!这学生(小偷)也太没人性啦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鄙视他,大家帮忙鄙视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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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发表于 2007-5-21 13:53:00 | 只看该作者

    郁闷,我水专04年毕业的,现在就在吉林,咋没有听说这好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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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发表于 2007-5-22 10:42:00 | 只看该作者
    噱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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